活了30多年,我养成了两个好习惯:
① 不赚钱的事,我全都戒了。
我已经深刻意识到:旅游不如赚钱有意思,购物不如赚钱有意思,玩游戏不如赚钱有意思,谈恋爱不如赚钱有意思……
总之呢,不赚钱的事,我基本都戒了。
有人会说:你这是掉进钱眼里了,真悲哀。
我想说,我也没办法,我真心觉得事业比其他任何事情都重要、都有意思、都有意义。
比如,我即使出国旅行,哪怕是夏威夷,哪怕是瑞士,晚上回到酒店之后,我还是想写两篇文章,收收钱,更新一下网站和公众号。
因为我的使命就在于此,我生命的意义就是为大家传递价值。
退一步讲,即使有几千人拿我当笑料,拿我当跳梁小丑,我也觉得这辈子活的值了。
我最害怕的是庸庸碌碌、碌碌无为。
② 给别人减分的事,我早就不做了。
我平时要么不与人联系,一旦与人联系,必须向对方提供好处,必须给人家加分。
这里说的“好处”,要么是经济上的好处,要么是情绪上的好处,要么是给对方带去好消息。
凡是消耗别人时间、金钱、情绪的事情,我早就不做了。
比如,对于“参加饭局”这件事,如果我不是主角(给别人提供经验),或者我没打算买单(给别人提供金钱),那我肯定不去。
再比如,在任何微信群里,我从来都是发红包的那个人,我从来不会抢别人的红包。
其实,人与人交往的本质是利益交换,“不拿不占”就是最基本的教养。
在此基础上,如果能给别人加分,那就属于“上乘修为”了。
比如,在思想上、经验上为别人提供帮助,在名誉上多为别人说好话。
或者,简单明了,付钱、买单,都可以。
总之呢,“为别人加分”是一种习惯,有这种习惯的人,混得肯定不会太差。
因为所有人都会把你当成是福星,而不是扫把星。